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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4-13|浏览次数:1400

京人社市场字〔2020〕4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5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场招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上招聘服务专业优势,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保障,现制定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发挥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主动性,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需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不断加大网上招聘力度,提升岗位归集强度,拓展人力资源服务深度,以更加务实的举措稳就业、惠民生。

二、工作机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工作机制,由人力资源市场处、市人才服务中心牵头,加强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联动,将专项行动作为落实今年“唱享就业1234”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统筹做好活动安排、技术保障和宣传支持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成效。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整合公共和经营性两类机构、两种资源,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将专项行动与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深度融合;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对接经信、商务、住建、国资等部门,加快归集各类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招聘需求,精心组织好专题特色活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抓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展水平。

三、具体任务

(一)建立一个线上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超市”搭建了“职等你来 就业同行——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北京专场)”线上服务平台,并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置“产业园专场”。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遴选本区优质诚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活动,指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其网站或服务专区链接至全市统一线上平台。其中,朝阳区需组织不少于40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海淀区需组织不少于20家机构参与,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需组织不少于10家机构参与,其他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机构参与。

(二)组织“1+N”场专题活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联合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4月底举办“云·之慧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线上论坛”,全面推广此次专项行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紧密围绕本区工作实际和用人单位需求,设置活动主题,联合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各类产业园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组织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分行业、分群体的特色专场活动。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在统一平台上至少发布并组织一场特色专场招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通过本机构网站或联合其他部门至少组织五场特色专场招聘、培训或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三)遴选一批优质“云招聘”服务产品。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从宣讲、简历筛选、测评、面试,到签订合同、入职、培训的全周期、全流程线上人力资源服务。各区可遴选一批优质的空中宣讲、直播招聘、简历智能匹配、视频面试、在线测评、在线培训、电子合同等“云招聘”服务产品,推广在公共服务中免费使用,并组织向用人单位进行推介。此次专项行动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求职者提供免费服务,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四)组织开展网络招聘信息审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线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要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技术保障,加强关键字筛查,确保招聘信息不得含有各类就业歧视性内容。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信息报送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强信息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及时推介有关经验做法,适时通报各区专项行动成果,并加强宣传表彰力度。

(一)请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4月17日前报送参与专项行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图标和网站专区链接(附件1)。

(二)请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专项行动数据按要求报送至市职介中心,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专项行动数据(附件2)分别于4月30日、5月15日、6月1日、6月15日、6月30日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三)请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7月3日前报送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此次活动的总结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人力资源市场处 张晓媚,63167766,zhangxiaomei@rsj.beijing.gov.cn



附件: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表

2.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填报时间:

序号

机构名称

图标

专区链接

(如没有,请提供网站链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活动情况统计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填报时间:

编号

填报项目

填报内容

1

参加专项行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网络招聘

活动

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次数


2

用人单位数


招聘岗位数


招聘人数


求职者投递简历数



达成意向人数


3

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情况

服务用人单位数


4

开展人力资源培训数


5

开展人力资源测评数


6

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的项目及数量


7

特色专场活动情况

活动时间、主办方、具体内容、活动成效等

如有,请简要说明

8

人力资源服务典型案例

机构名称、服务用人单位、服务项目、具体成效等

如有,请简要说明

9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情况

优化行政许可、提供便利服务、搭建对接平台、组织各项活动的情况等

如有,请简要说明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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