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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警务训练基地2020年度 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20-10-14|浏览次数:1497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共科目两科笔试成绩总分达到150,且公共科目每科成绩均不低于60)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单(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016日上午8:30至下午4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安徽省司法厅警务训练基地政工科(合肥市清溪路85号,114路公交车至清怀路口下向东行100米左右,清溪路与怀宁路交口西南角)

(三)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警训基地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限一次(按公告规定,须达到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下同),资格复审递补截止至2020102016:00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2020年警训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试讲根据报考人员的报考岗位专业,由考生现场抽取试题或内容,封闭备课40分钟后试讲,每人试讲时间20分钟。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组织能力、语言表达、教学效果等。

2)专业测试当天,报考人员请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地点报到。专业测试报考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试讲。未按时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试讲报考人员的测试顺序由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4)试讲时间:202010298:00-12:00进行。

5)试讲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6)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7)报考人员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检验“安康码”,接受统一的封闭管理。

(二)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人数一半以上。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由省司法厅警务训练基地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进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发办〔2016〕64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司法厅警务训练基地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司法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司法厅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基地与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的指导监督下,专业测试由省司法厅警务训练基地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757903

监督电话:055165982226

 

附件:安徽省司法厅警务训练基地202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

 

安徽省司法厅警务训练基地2020年度

公开招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姓名

准考证号

职业

成绩

综合

成绩

总分

岗位代码

张义达

2134300705311

88

107

195

3000149

付薇韦

2134300705312

92

97

189

3000149

赵林

2134300705314

97.5

88.5

186

3000149

陈磊

2134300705313

74.5

107.5

182

30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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